根据省发改委《关于开展全省“十三五”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甘发改规划〔2018〕152号)安排,我委按照全省评估工作安排,立即起草印发了《关于开展全市“十三五”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金发改〔2018〕86号),启动了全市“十三五”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,评估包括金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《纲要》和22个重点专项规划的实施中期评估。评估重点围绕主要目标实现情况、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、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、三大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、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、是否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等七个方面开展。按照省上总体安排部署,将在5月底基本完成评估工作,并形成评估报告,提交市政府。